住有所居,居有所安。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满足不同类型人群多元化住房需求。但在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上,仍存在供给与需求不匹配、配套管理有待完善、社会投资积极性明显不足等问题。
为此,九三学社界别提交了集体提案《关于完善我省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体系的建议》。
保障住房,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房源问题。提案建议,要提高供需匹配度。如,对就业密集的重点园区、城市重点产业功能片区,可建设配套职工宿舍和人才租赁公寓;对中心城区,则加大存量、老旧房源改造更新,推进租售同权政策落地落细;对新建租赁住房,增加教育、医疗、交通等配套建设。
针对配套制度体系完善问题,提案建议,要制定实施细则,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标准、改建标准、保障对象、运营管理和退出规则等;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与公租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在保障对象、供应方式等方面的衔接,加强与健全住房租赁市场、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等方面的衔接。
提案还提出,要加快打造统一的住房保障一体化服务管理平台,实现市民住房保障全流程信息化规范管理;完善财税、金融等具体配套政策,发改、住建部门可遴选一批有代表性的、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纳入政府重点扶持范围,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和财税补贴,发挥其规模化带头作用。
让更多群众实现“安居梦”,就要多渠道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对此,提案建议,要充分发挥5类土地渠道的房源供应潜力,探索利用“城中村”改造产业用地、工业用地新建租赁住房;将利用率较低的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省内4个试点城市探索以公积金增值收益作担保,向银行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直接收购一些资金困难的房地产项目,以盘活存量;建立从租到购的桥梁,对符合条件且手续完备、债务清晰的未售商品住房,可自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先租后售。
文 | 政协融媒记者 肖君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