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声报讯 10月30日上午,衡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两起涉恶案件,14名恶势力犯罪人员被判刑。被告人何某、朱某林等13人分别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十个月至拘役六个月不等的刑事处罚,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至五千元不等;被告人颜某辉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衡东首批宣判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据介绍,本次集中公开宣判的两个案件所涉及的罪名都系有组织、有预谋的暴力犯罪,其中何某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这一案,涉案被告人人数13人,系恶势力犯罪团伙。
自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该县认真贯彻“敢打、真打、彻打、善打”工作方针,截至今年10月,共破获各类涉恶刑事案件20起,摧毁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
李煜 周健 陆祝玲 胡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