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究
用改革创新精神构建基层协商民主新格局
发布时间:2025-02-21 编辑: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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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把协商民主作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作出了“健全协商民主机制”的工作部署。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对协商民主作了专门阐述,提出了系列要求,意味着中央将进一步推动协商民主从理论体系转变为制度体系,更加注重协商原则、协商程序和协商成果的采纳落实。我们必须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求,提高基层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促使形成“权责明晰、氛围浓厚、机制健全、保障有力”的工作格局。


要深化认识,着力拓展基层协商民主广度。要加大协商民主宣传力度,让人们充分认识协商民主的价值、意义和重要作用,使其成为人们的议事习惯和自觉行动。尤其要将协商民主基本知识和理论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校、行政学院(校)、社会主义学院(校)教学范畴,列入党委(组)议事日程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强化党政部门和公职人员协商带动作用。当务之急,除培养协商意识外,要着重深化两个方面的认识:一是要深化平等协商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协商活动形式平等、实质平等,如提前向参与者提供协商材料,建立充分知情的信息公开机制等。单位领导、党政干部要放得下身段、坐得住板凳、听得进意见。二是要深化政协是协商平台而非协商主体的认识。纠正把协商民主与政协协商划等号、政协协商与“和”政协协商划等号的错误认识,树立“在”政协协商的思想。同时,要强化协商渠道建设,推动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人民团体协商等各类协商全面开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扩大协商民主影响力和覆盖面。


要促进融合,着力积淀基层协商民主厚度。要全面统筹,认真研究,将协商民主嵌入党政决策程序,健全在选举民主中嵌入协商环节、在协商民主中嵌入选举环节工作机制,把协商民主贯穿到基层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并针对性地开展乡村振兴、生态建设等专题协商活动,扩宽协商议题中专项规划、资金预算、人事安排、绩效管理等“重要问题”的覆盖面,使其更好地与党政决策、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要针对基层协商能力弱的问题,加大基层群众经济、政治、法律、文化以及沟通交流知识培训及继续教育力度,加强协商人才培养和能力建设。要打通工作壁垒,建立政协专委会联系县直部门工作制度和专家、委员“议政论坛”,构建起良好的干群沟通机制,提高协商质效。


要强健筋骨,着力提升基层协商民主硬度。要健全制度体系,围绕协商什么、谁来组织、谁来协商、怎么协商、协商成果如何运用等问题,明确协商渠道、主体、内容、形式、程序及推进权责,深化协商议题提出、实施机制,建立行政行为和立法行为民主审议制度。要提高协商效力,明确协商民主的法定地位和作用,认真坚持“三在前三在先”的重要政治原则,构建协商在前有法可依、协商过程公开透明、协商结果公正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协商民主纳入决策程序。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统筹和指导作用,设立政协基层协商民主咨询机构,援引大众媒体等外部力量进行监督,确保在党的领导下平等、有序、真诚协商。


文 | 兰利华(会同县政协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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