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湖南出台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20条,破解成果转化堵点和难点
发布时间:2024-07-23 编辑: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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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遇到问题怎么办?7月23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在长沙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20条”),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相关厅局负责人在现场答记者问。

 

湖南政协新闻网


科技成果在湘转化率上升到51%

 

目前,省内高校已成为湖南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策源地。“十三五”以来,省内高校集聚了全省近70%的高层次科技人才、近40%的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在湘布局的17家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高校牵头或参与11家;承担了全省近60%的科技计划项目,产出了全省近80%的国家科技奖,其中我省主持完成并获得2023年国家科技奖的9项通用项目,8项由高校牵头完成。


近年来,我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整体态势持续向好,科技成果在湘转化率上升到51%;政策支持持续完善,在省属高校部署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等;市场服务持续加强,启动省技术成果进场交易平台建设,认定50余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赋能产业持续增效。


当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仍存在政策落地有差距、技术合同总体占比不高、省内转化率较低等问题,“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不会接”等现象仍旧突出,学科优势与产业优势不相匹配,与持续用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要求还不相适应,迫切需要从体制机制上进行“再破题”。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今年6月,针对解决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堵点和难点,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审议后,决定印发实施“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20条”。

 

强化高校成果转化绩效考核


围绕解决高校“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不会接”等难题,“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20条”突出问题导向,提出了20条具体举措。


针对高校及科研人员动力不够,“不愿转”,提出强化高校成果转化绩效考核,发布高校成果转化指数,建立转化导向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畅通技术转移从业人员的职称晋升通道等,进一步激发高校及科研人员推动成果转化的内生动力,促使高校及科研人员“积极转”。


针对担心国有资产流失,“不敢转”,提出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落实转化收益分配激励政策,健全科研人员兼职取酬制度,建立尽职免责制度等,进一步提升科研人员成果转化自主性,优化成果转化操作流程,消除转化参与人员顾虑,鼓励高校及科研人员“大胆转”。


破解缺平台、少人才,“不会转”,提出支持高校设立持股平台,引育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等,进一步优化高校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提升高校成果转化质效,确保高校及科研人员明白“怎么转”。


针对地方转化意愿不足,“不会接”,提出建立对市州和园区的成果转化工作评价激励机制,建设技术成果进场交易平台,丰富金融支持模式,强化企业承接能力等,着力破解成果转化供需“困局”,营造有助于成果转化的创新生态,推动地方、园区和企业“会承接”。

 

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


此次“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20条”,突出改革创新,在深化产学研合作、优化无形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提出若干新举措。


例如,开展高校科技成果初始权益分配改革,将符合条件的横向科研项目认定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区别于一般国有资产管理的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明确横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例可达项目经费的60%、结余经费视为成果转化收入、由研发团队自主使用等。


 同时,突出操作落地,一揽子提出配套实施的“一体系三指引”,进一步明确高校成果转化相关政策边界,提升“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20条”的可操作性。

 

文图  政协融媒记者 肖君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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