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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部门打好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和司法协作“组合拳”,湖南强化自然资源领域督察执法联动
发布时间:2024-06-21编辑: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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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自然资源部门将与全省各级法院、检察、公安机关建好联动协商、信息共享、联合督导、联合培训4大协作机制;对重大典型问题以及涉嫌职务犯罪行为,将采取联合督导、联合调研、联合挂牌督办、联合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督促市县查办整改到位,形成强大合力……6月1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领域督察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有关情况。


全省耕地数量

连续3年净增加


近年来,全省多措并举促使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向好。


一个重要举措是,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省委、省政府将卫星遥感影像图片执法检查纳入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考核范围;全省创新构建了“变化全发现、问题全核实、任务全交办、问题全整改、责任全追究”的“五全”执法工作机制。


与此同时,不断建优建强执法工作机制。比如,以推动重点工作落实为目标创立的“三地两矿”(流出耕地、节约集约用地、违法违规用地以及矿业秩序监管、矿业绿色发展)工作机制已成为湖南自然资源在全国的一张响亮名片;持续推进督察执法一体化,结合在执法领域常态化实行的通报考核、联合会审、指标冻结、核查检查和挂牌督办五大工作机制强力推动了问题整治整改等。


此外,在自然资源执法领域上不断发力。通过连续开展“大棚房”“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自建房合法合规性整治和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等一系列重大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全省耕地数量连续3年净增加,2023年我省违法用地、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同比分别减少65%、66%。


近3年督促收回

国有土地出让金19.3亿元


近年来,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在公检法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在自然资源资产行政监管、土地执法非诉执行监督等领域,以联合发文的形式相继出台了一些制度性文件,部门间联动协作不断加强。


省高院充分发挥诉前磋商、司法确认等制度优势,依法判令赔偿义务人承担停止侵害、修复生态环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致力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追责到位、赔偿到位、修复到位。一年来共审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司法确认案件18件。


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自然资源领域刑事起诉案件1608件3305人、起诉749件1502人,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330件、公益诉讼案件6533件,督促保护各类土地6.8万亩,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19.3亿元,索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及治理恢复费用8.46亿元。


全省公安机关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对盗采易发区域内的非法采矿点和查封矿口等进行全面摸底巡查,通过常态化巡查、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广泛搜集线索来源,以“昆仑”专项行动为引领,紧盯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破坏自然资源违法犯罪,按照“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的侦办要求深挖彻查。其中,共侦办非法采矿(砂)、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涉自然资源领域刑事案件1900余起,移送起诉3180余人,组织侦办公安部挂牌督办非法采矿(砂)案13起等。


联动履职强化

自然资源保护与监管


在新形势下,《意见》的出台不仅形成了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和司法协作“组合拳”,也让基层在执行中有规可依有据可循,解决了自然资源执法“最后一公里”问题。


《意见》明确了工作重点,即与人民法院联动协作主要内容是强化自然资源行政非诉执行衔接,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人民检察院联动协作主要内容涉及与刑事检察工作的衔接、与行政检察工作的衔接、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衔接三大项工作内容;与公安机关联动协作的内容重点是强化公安机关对案件提前介入衔接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专业技术支持。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定期召集召开联动协商会议,以问题为导向,研究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形势、重大政策问题,通报自然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移送、查处、执行等衔接工作开展情况,并协调解决工作衔接上的重大问题。


重点对自然资源领域多发易发的未批先用、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各种工程治理为名非法采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或损害群众利益等重大典型问题,以及自然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包庇纵容、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涉嫌职务犯罪行为,采取联合督导、联合调研、联合挂牌督办、联合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督促市县查办整改到位。


此外,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主动对接法院、检察和公安机关,共同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实现相关数据、执法线索和专业技术联通。


文 | 政协融媒记者  陈彬

通讯员  刘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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