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一环。1月5日,湘伴微信公众号继续推出“新征程新样范·中国式现代化在湖南”系列报道,讲述湖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给出社会治理“新样范”。
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之所以走得通、行得稳,关键在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造福人民作为现代化发展的方向。人民群众通过多种方式全面广泛地参与到社会治理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具体实践中,真正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力量,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内在优越性。
近年来,湖南出台《关于推进全省社会治理创新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将14个市州分两批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一体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社会治理创新,涌现了一批特色亮点鲜明的先进典型,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社会治理领域展现出时代温情和善治光辉。
从永州“快反135”基层治理新格局迎来高光时刻,到怀化至澧县“扶贫专列”受到网友点赞;从溆浦县委县政府制定“下访”工作方案,到耒阳创新推出“湾村明白人”工作法;从慈利县象市镇“村干部用钱村民批、村干部决策村民审、村干部办事村民评”村级财务管理模式,到岳阳市岳阳楼区“群英断是非”工作法……不难看出,人民群众是社会治理名副其实的主角,社会治理焕发出强有力的生命力和鲜活力,离不开人民群众这个关键力量,人民不参与,那就成了“半拉子民主”“半拉子治理”。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社会治理最本质的目标是满足民生需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以德治和法治为依托、以服务为抓手、以幸福为目标,持续提升社会治理的深度和广度,着力推进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纵观湖南“出圈”的社会治理品牌,无不是依靠群众、群策群力,充分吸纳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切实汇集好人民群众的“微心愿”、调动起人民群众的“微力量”、落实好人民群众的“微心事”,托起人民群众“稳稳的幸福”。
社会治理水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新时代新征程,社会治理将面临新的形势、新的课题,我们应继续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在社会治理的星辰大海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助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文|白生
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