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声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省政协“7+4+5+3”履职重点工作落实,日前,《政协衡阳市委员会关于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据悉,衡阳市政协今年将对市直各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协开展“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对各县市区政协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工作情况进行测评。
根据安排,衡阳市政协“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在衡阳市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领导下进行。测评内容包括各县市区政协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和各县市区政协通过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助推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情况。测评指标设置为天更蓝、水更清、地更净三个方面11项指标和群众满意2项指标,并设置了加分项。测评打分结果和排名将在衡阳市政协常委会会议上通报。
文 | 政协融媒记者 李煜 通讯员 向吟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