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常宁交警:三个“借力”打造和谐交通
发布时间:2017-12-16编辑: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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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煜  唐国军  邓嘉慧

  今年以来,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从安全宣传、违法整治、事故处理三个方面对症下药,抓住了交通管理的“牛鼻子”。通过不懈努力,辖区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大大增强,交通违法行为迅速减少,交通事故四项指数明显下降。

  民警在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让交通法规深入人心

  为什么交通违法行为居高不下?2017年初,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调查发现,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不强,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深入人心。

  针对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法律意识淡薄的实际,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使出“硬招”。该大队相关负责人说,从今年6月份开始,大队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 广播范围广、宣传效果好的特点,全方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为使宣传内容更加贴近百姓,贴近生活,大队结合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安全行车常识、交通事故案例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编写了《酒驾的法律后果》《秋收道路运输警示录》《认识大型货车的盲区,避免交通伤害》等通俗易懂的宣传稿件,确定专人每天通过农村“大喇叭”开展专题宣传。同时,根据天气、节假日、群众出行需求等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在播出时间、内容和方式上满足不同时期群众的需求。

  除此之外,该大队还专门成立了法宣中队,定期组织民警深入学校、客货运企业、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上课、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咨询等途径,向广大群众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据了解,今年以来,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共教育群众达70万人次。

  让交通秩序大变样

  交通管理的最终目的是让辖区人、车、路和谐共处,道路交通秩序井然。因此,2017年以来,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始终将交通秩序整治作为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

  今年上半年以来,该大队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联合城管、运管等部门在城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无牌无证、酒后驾车、逆行、占道、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农村地区则重点查处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客、无证驾驶摩托车、摩托车未上牌、未购买交强险等违法行为。在辖区S320线宜潭检测站,该大队设立了执勤点,每天24小时派民警设卡执勤,对来往的7座以上机动车实行逢车必查。对查处的违法车辆,一律暂扣至停车场,并依法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不许任何人说情。

  2017年,该大队组织警力分别在城区的培元小学、宜阳小学开展护学岗活动。每天上学和放学时段,民警们在学校门前路段指挥来往机动车,劝导学生家长有序停放摩托车、电动车,查处各类交通违法机动车。“截至目前,辖区未发生一起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护学岗活动的开展取得了良好成效。”大队相关负责人说。

  常宁市交警大队大队长阳纯卫在公交车上检查车辆安全。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今年来,常宁市的交通事故上访投诉人数比往年明显减少了。另外,每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要不了多久便能成功侦破。”常宁市信访局一名工作人员感慨。

  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分管负责人介绍,事故处理工作主要是做好两点:一是创新管理模式,有效解决事故处理工作中容易产生的执法不公等问题;二是全面实施信息追逃、网上追逃等,加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力度,实现命案必破,切实维护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为了保证关键的取证及定责环节更加专业、公正、规范,该大队大胆创新,凡进入一般程序以上的交通事故,定责全部由事故处理中队专业化团队负责。每起进入一般程序的交通事故,都实行四级审核集体通案制度,层层审核、层层把关,严防出现不公正现象。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该大队实现了有逃必追、命案必破。11月6日,在辖区兰江乡南丰村唐湾组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在现场,民警通过勘查,初步判断肇事车为一辆重型货车,经排查案发时段经过事故现场的20余辆重型货车,均被一一排除肇事嫌疑,侦破工作一下子陷入困局。为尽快找到肇事车,民警再次走访周围群众。这时,一名村妇告诉民警:“当天凌晨5:15左右,我起床去上厕所,忽然听到马路上传来一声响。我下意识地看了看,只见一辆白色车停下来,但很快又开走了。”获悉这一重大线索后,办案民警迅速排查该时间段路过的白色车,并很快锁定了肇事车。

  由于坚持公平、公正处理交通事故,截至目前,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未收到一起有效上访投诉。同时,辖区所发生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率也达到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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