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
推进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贯通
发布时间:2017-12-08 编辑: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
分享


  ◆谭晓亮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如何促进政协民主监督与中共党内监督相互贯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

  提高站位,准确把握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相互贯通的关系

  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各具鲜明的特点和独特的规律,但也存在共性和必然的联系。一是具有很强的政治性。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点是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无论是民主监督还是党内监督,政治性始终是第一要求、第一属性。二是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两者都能够从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不同视角就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进行广泛的有效监督。三是具有较强的建设性。政协委员反映的意见建议和党内监督提出的建议意见,对推进工作、解决问题、提高效率都具有积极的建设性作用。

  力求实效,积极创新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相互贯通的方式

  民主监督仍然是政协履职的一个薄弱环节。推进政协民主监督和中共党内监督有机结合,必须先有效提高民主监督的力度和实效。一要找准位置,敢于开展民主监督。民主监督实质上是帮助被监督者改进工作,既不是添乱也不是找麻烦。不仅要强化政协组织自身的这个认识,还要强化党政部门的这个认识。二要紧扣中心,勤于开展民主监督。要抓住影响党政工作和事关大局的重大问题、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开展视察监督。三是搭建平台,善于开展民主监督。不断探索民主监督和党内监督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加强政协年度协商与监督工作计划与党内监督计划、监督方式、监督成果的对接,积极开展“政协委员走进纪委”活动,能用、善用政协云平台,引导委员随时随地提出微提案、微建议,开展微协商,实施微监督。

  健全制度,强力推进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相互贯通的深度

  一是着力建立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的协调配合机制。要建立完善同级政协与党委的固定渠道的联系制度和工作制度,互相通报监督工作的进展情况;同级党委要主动邀请政协参与有关经济社会重大决策方面的意见征求活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要完善政协民主监督员制度,定期向各部门各单位委派民主监督员或监督小组。二是着力构建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的贯通支撑机制。要提高政协民主监督实效,必须在法律层面、制度建设方面有所突破。要积极探索和实践新的监督形式,在发现问题后提意见、提提案的基础上,加强视察回访、跟踪问效。要借鉴党内监督行之有效的扩大群众参与机制,开展明查暗访式的调查,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三是着力推动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的成果转化运用机制。对政协民主监督成果的转化、利用和落实反馈情况,要列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沟通反馈、持续用力、跟踪问效,推动民主监督成果件件有回音、事事见效果。

  (作者系临武县政协主席)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