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以来,我国人口老龄化、空巢化形势异常严峻,老年人照料和护理问题日益突出。
据统计,当前有 85% 以上的高龄老人患有多种慢性病,医疗、康复、护理成为了老年人群急需解决的问题。而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互相独立、自成系统,“医养分离”严重,养老院不就医,医院里不养老。
造成“医养分离”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老而缺养”。据测算,湘潭市有53.9万老年人,应满足52.2万老年人享有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目前全市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仅依靠为数不多的家政服务公司提供家政服务;仅由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对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和糖尿病、高血压病患者免费访视服务。二是“养而缺医”。大医院忙于看病,无暇顾及医疗养老领域;许多基层医疗机构受到政策、医疗保险等制约,宁可闲置医疗资源,也无动力开展医疗养老服务。三是“医而缺人”。养老机构专职医生护士数量很少,提供的服务内容也局限于生活照料和家政服务。四是“人而缺管”。养老服务行业由民政部门管,医疗服务由卫生部门管,医保报销由人社部门管,发改、住建、财政等部门也参与到“医养结合型”机构的监管和服务中,存在职责交叉和管理空白区。五是“养而缺行”。医疗养老形成产业规模和产业链,距离产业化还有很大距离。
要做好“医养结合”这篇文章,应从五个方面着力。
统筹科学规划。各级政府应将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建设纳入区域老龄发展规划、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医养结合发展规划引导,对医疗、养老设施进行科学规划,确保落实,指导医养结合服务部门与现有医疗和养老机构的有机衔接。
提供政策支撑。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并纳入医疗卫生统一管理;支持和要求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老年就医优先优惠服务和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并享受养老机构政策支持。鼓励不符合内设医疗机构规划、标准的养老机构,与附近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合作,由医疗机构定期派出医疗力量上门诊疗。对过剩的公立医疗资源进行整合,直接转型为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建立医务人员上门服务出现医疗意外的免责制度。
鼓励民企参与。改变政府包办包管机制,加大对民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落实相关的优惠政策,采取民办公助或公办民营的市场运作模式,吸引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
加强人才培养。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使医疗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留得住、引得进、用得上,努力建立一支以专职人员为主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辅助的社会化医养结合养老服务队伍。
发挥中医优势。坚持养老与养生相结合,将中医药养生保健和“治未病”理念融入养老全过程中,建立中医药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立中医养老特色。
(作者系湘潭市政协文卫法制群团委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