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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推进新型城镇化路线图出炉
发布时间:2016-12-18 编辑:作者:湘声报记者   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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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省政协多场协商会意见建议,湖南推进新型城镇化路线图出炉

  

  

  12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内容涉及湖南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系列利好政策的出台,为我省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发展,以及城镇化人群生活、就业、教育保障都提供了更为明确实在的政策指导和文件支撑。

  

  近年来,省政协高度关注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多次选取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具体课题进行深入调研,开展协商建言。

  

  2015年5月15日,省政协召开第四次双周协商会,就“湖南省小城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协商。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湖南如何更好地推进特色小镇建设?今年9月20日,省政协提案委联合致公党省委组织召开界别协商会,围绕这一主题,部分省政协委员、相关专家学者与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展开了协商。

  

  城镇公共服务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受到大城市经济和政策资源的制约与挤占,长期发展迟缓。面对城乡二元现实与“四农(“三农”问题加上农民工问题)一村(城中村)”难题,如何推进中小城镇建设?2015年省政协第四场双周协商会聚焦了这一重大问题。

  

  早在2014年5月,农工党省委就对“湖南省小城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相关调研。

  

  农工党省委专职副主委蒋秋桃表示,湖南小城镇建设虽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存在规划缺乏系统性、城镇化发展与经济发展不协调等一系列问题。

  

  “城镇化规划过于应景,缺乏稳定性、协调性与严肃性。”这是调研过程中,政协委员们最直观的感受。多数小城镇没有明显的功能分区,商贸区、工业区、生活区混为一体。在小城镇空间分布、发展数量、职能结构等方面,一些地方政府缺乏系统和长远考虑,随意性较大。

  

  《意见》明确指出,加强城镇群统筹发展,加快推进中心城市发展,形成极化集聚效应,促进城镇群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布局分工协作、生态环境同保同治。

  

  文件还明确规定,2016年起不再新增城中村,2020年前要完成所有城中村改造。

  

  “农民难以真正融入小城镇,‘半城市化’问题突出。”省政协组织的调研还发现,在许多地方,进城农民并未被纳入城镇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进城易、落户难,同工易、同权难,生存易、融入难”的问题一直存在。

  

  《意见》提出,2017年底前,各地要实现农民工随迁子女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实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政策,统筹人口流入地与流出地教师编制。允许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并加快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

  

  针对我省有很多小城镇发展目标定位和产业布局不明确问题,部分省政协委员建议,要根据本地的资源禀赋,发展“一镇一业”,并带动周围农村经济发展;加大对小城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

  

  《意见》特别指出,以县级行政区为基础,以建制镇为支点,搭建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服务平台,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培育多元化农业产业融合主体。推动返乡创业集聚发展,加快涉农商业保险发展。

  

  湖南小镇将“特而强”“精而美”

  

  今年4月至8月,省政协提案委与致公党省委联合组成调研组,奔赴常德及杭州等地,深入了解特色小镇建设情况,探求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湖南特色小镇发展之道。9月底,围绕这一主题,省政协专门召开界别协商会,部分省政协委员、相关专家学者踊跃建言献策。

  

  “湖南特色小镇建设,应实行精准定位。一镇一业、一镇一品、一镇一韵,方是小镇持续发展之道。”在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省委主委、省监察厅副厅长胡旭晟看来,特色小镇应是产、城、人、文四位一体有机结合的重要功能平台。

  

  委员们认为,浙江特色小镇建设的创新做法值得借鉴,“特色小镇不是行政区划单元上的一个镇,也不是常规的产业园区和生活区,而是有着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功能、社区特征融合叠加的发展载体,是在生产、生活、生态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的独立区域。”

  

  对于特色小镇建设,《意见》重点提出,到2020年,要在全省重点培育100个左右产业特色鲜明、环境和谐宜居、文化传承鲜活、设施便捷完善、体制机制灵活的特色小镇。

  

  将通过特色小镇建设与产业发展同步协调,促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推动农民就近城镇化。

  

  历史文化街区迎来利好

  

  历史文化街区是城市历史文脉和城市肌理的延续载体,但随着岁月的冲刷和城市化加速发展的冲击,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面临严峻挑战。

  

  今年4月至9月,省政协文史学习委组织调研组,先后赴长沙、永州等地就“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利用”课题进行专题调研。 10月中旬,省政协组织召开界别协商会,聚焦这一主题协商议政。

  

  委员们一致认为,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科学抢救性保护,时不我待,既要注重对历史文化街区整体环境和历史风貌的保护,也要注重保护贯穿于其中的历史文脉和珍贵人文元素。

  

  两个月不到,就有利好消息传来。《意见》要求,推动棚户区改造与名城保护、历史街区保护、历史传统建筑保护和城市有机更新相结合,防止大拆大建。将棚户区改造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全国重点镇,有序推进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危旧住房和非成套住宅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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