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要闻
企业破产审理正在变化,这两份提案有故事
发布时间:2018-11-23 编辑:湖南政协新闻网-湘声报
分享


640.JPG


“今年以来在处理民营企业破产案件时,湖南法院有了实实在在的变化。”这是省政协委员、湖南湘通企业发展管理研究院院长潘志勇律师的深切感受。


640.jpg


在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潘志勇根据多年服务民企的律师执业经历,提交了《关于运用破产保护制度落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达到去产能、去库存、处置僵尸企业目标的建议》和《关于建立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助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建议》两份提案。


一个多月前,潘志勇接到省高院的电话,邀请他就两份提案的办理进行面对面交流。当他到达会议室时,发现省高院对提案办理的重视超出预期,副院长张兰和多位法官与他一起探讨了如何依法规范破产案件的审判。


“我对省高院的答复非常满意,他们没有回避问题,积极采纳建议。”结合习近平总书记11月1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潘志勇认为,这显示了省高院为湖南民营经济发展更好提供司法服务的决心。


640 (2).JPG


破产保护未能发挥应有作用


“一个企业生了病,破产清算好比把它直接送进火葬场,而破产保护相当于将其送进手术室,还有一线生机。”这是潘志勇对破产保护的形象解释。


潘志勇发现,一些民营企业爆发危机之后,债务纷至沓来,老板穷于应对,有的选择跑路,极端的甚至选择跳楼,“他们不知道法律除了破产清算外,还有破产和解、破产重整这样的保护制度,甚至在法律界,很多律师和基层法院对此也知之甚少”。


1986年12月,《企业破产法(试行)》出台,但仅适用于国有企业;2006年,新《破产法》颁布,不仅实现了不同类型企业破产在法律上的统一,还给企业破产设立了清算、重整、和解三个途径。


潘志勇注意到,破产法有了,破产案件却很少。他在提案中列出了一组数据:2016年,湖南省工商部门共注销、吊销僵尸企业4.8万户;2011年至2016年,湖南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728件,审结525件,平均每年不足200件,即通过司法渠道破产退出的企业不足0.4%。


从潘志勇的实践经历来看,受理难是阻碍破产保护制度发挥应有作用的最大障碍。在提案附件中,他列出了自己服务的6个由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短则半年,长则一年半,很多公司申请破产重整,法院均以无重整方、无政府承诺维稳等理由拒绝裁定受理重整。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法院受理破产案件,费时费力不讨好,影响结案率,所以没有积极性。”潘志勇告诉湘声头条,法院以办案数量为考核指标,办一个破产案件可能要花几年时间,这也影响法官去处理企业破产案件的积极性。


此外,破产案件涉及多部法律,如公司法、物权法、担保法、证券法等,对法官提出了很高要求,“越是没人愿意受理,问题就积得越多;问题越多,法院处理就越难。”


省高院院长批示提案


“省高院高度重视您的提案,院长田立文、副院长刘庆富都对提案作出批示,要求省高院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在全省法院进一步加强企业破产审判工作。”看到省高院给自己的书面回复,潘志勇看到了希望。


在交流会上,张兰告诉潘志勇,接到他的提案后,省高院以此为契机对破产审判开展了一系列调研。为解决破产案件立案难的问题,省高院在今年已出台执转破案件立案、审理等7个文件,要求各级法院依法受理破产案件,并对破产案件的法官绩效考评机制进行改革,从制度上加强法官审理破产案件的积极性。


此外,省高院在全省破产工作会议上,强调不能在法律规定外另行设立破产案件受理门槛,对在全省影响范围广的案件积极参与协调工作。


潘志勇告诉湘声头条,湖南法院以前没有专门庭室处理破产案件,将其归属于民事审判,今年3月,长沙市中院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潘志勇为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在很短时间内经审查裁定予以受理。


“这种效率在以前是不敢想象的,至少得半年,而一些企业往往在这期间已被债务拖垮,失去了重生的良机。”潘志勇感慨道。


有望推动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


在潘志勇看来,破产程序涉及维稳、人员分流、税务支持、重构信用、政策支持等多个政府部门职能,并非法院的资源与能力可以顺利完成。湖南除部分法院建立了国企破产联席会议制度外,并未与相关政府部门就破产案件建立统一府院联动机制,导致破产程序存在启动难、外部配套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目前部分省份及城市陆续率先建立起僵尸企业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在破产案件的处理方面卓有成效。”潘志勇介绍,浙江省江山市作为破产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2016年至2017年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审结破产重整案件24件、破产清算案件4件,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联动,盘活资产17亿元,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率达到80%以上,累计新增项目投资12亿元,做到使破产重整后的企业能尽快盘活重生、破产清算后的企业能尽快市场出清。


省高院相关领导告诉潘志勇,省法院将建立府院协调机制作为今明两年破产审判工作的重点之一,已请求省政府支持,尽快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


“希望您对这项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多提宝贵意见。”张兰的话令潘志勇感受到满满的诚意,他计划联络工商联界别其他委员,就此进行调研并提交相关提案。


文|湘声报记者 刘敏婕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