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湖南法院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40%的民事纠纷通过调解化解在诉前
发布时间:2024-12-04 编辑: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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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声报讯 124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湖南法院“聚焦主责主业 助推社会治理”新闻发布会,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从坚持服务大局、强化源头治理、紧扣主责主业等方面宣传推介全省法院助推社会治理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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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省高院将助推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纳入服务大局的“五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菜单式”解纷服务。今年1月至10月,全省法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达37.8万件,约40%的民事纠纷通过调解实质性化解在诉前,湖南一审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连续4年保持全国同档最低水平。


在坚持服务大局,融入社会治理方面,全省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目前,全省“总对总”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数量达到1312家、4096人,较2020年分别增长82倍和25.6倍。今年1月至10月,全省法院委派“总对总”调解纠纷5.35万件,调解成功率76.81%。


在强化源头治理,提升多元解纷效能方面,全省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构建“预防为先、非诉挺前、诉讼托底”的纠纷解决新路径。依托“三进”机制线上整合解纷力量,全省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基层治理单位数量增长至11211家,年均化解、调解群众矛盾纠纷超6万件。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将全省512个人民法庭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构建行政争议“3+N”多元化解机制,省高院与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出台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积极构建“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机制,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


全省法院紧扣主责主业,以审理助推治理,扎实做好“三大审判”“三大环节”“三大程序”“三级法院”各项工作,优化提升诉讼与非诉讼衔接质效,审结民商事案件60.8万件,其中速裁快审案件37.37万件。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全省法院一审刑事案件收案同比下降19.07%。发挥司法建议放大效应,指导督促全省各级法院紧盯社会治理突出问题,通过专题调研、情况反映、法院信息等方式,积极建言献策。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以更高的认识、更大的决心、更有效的措施,不断促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实质化解,做实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努力使司法审判和国家治理、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文图 | 政协融媒记者 谭钧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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