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声报讯 近日,由湖南省法学会程序法学研究会主办的第三届湖南县级政府法治形象评议结果出炉。来自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高校的15名法学专家,第三次对湖南123个县级政府(含县级市、区)的“法治形象”评议打分。
根据评议结果,开福区、娄星区(并列),长沙县,资兴市 ,攸县,东安县分别在“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网络信访”“网上正负面搜索信息比”“网上办事成果与效率”五项评议指标中排名第一。
在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评比过程中,评委们认为,县级政府存在违反立法法,违法设定处罚权;非法制思维,将法院工作纳入行政工作规制;一些文件的形式格式和逻辑结构不达标等问题。
法学团体对县级政府法治形象“选美”,旨在促进县级政府依法行政,推动湖南法治进程。该活动的发起人、湖南省法学会程序法学研究会会长黄捷教授说,与前两届相比,评议专家发现了一些可喜的变化。以评议项目“行政规范性文件”为例,部分县级政府实施聘用政府法律顾问的制度,表明这些县级政府已将依法行政纳入到制度轨道。
(湘声报记者 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