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声报讯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出台《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灾后生产恢复的若干措施》,从抓好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农业农村设施科学重建、监测帮扶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动植物疫病防控确保无大疫发生、农业农村恢复生产资金支持保障等5个方面出台了20条措施。
抓好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方面,组建8支联系市州灾后农业恢复生产指导组,帮助受灾农户补种抢种;启动省级救灾备荒储备种子应急调用预案;加强农机抗灾支持保障;派出14个省级技术专家指导组,下沉一线落实关键技术;支持受灾地区调节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环节,按服务面积给予补助。
抓好农业农村设施科学重建方面,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优先支持损毁农田及基础设施修复;修复重建水毁畜禽养殖设施;加快渔业生产设施重建修复;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美丽乡村建设,对受灾严重的县市,酌情增加安排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指标,在国家级示范、美丽屋场创建中给予倾斜。
抓好监测帮扶防止因灾返贫致贫方面,开通帮扶“绿色通道”,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全部纳入监测对象,受灾严重的群众可实行先帮扶再履行纳入程序;帮助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重点关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灾情,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实施产业和就业帮扶;严格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纳入农村低保等兜底保障政策范围。
抓好动植物疫病防控确保无大疫发生方面,抓紧安排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1500万元,加强病虫害疫病防控防治,主要用于果树、蔬菜、茶叶等病虫防控;迅速组织开展畜禽养殖免疫;严格受灾地区防疫监管,组织进行因灾死亡畜禽、鱼类打捞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高风险区域环境采样监测。
抓好农业农村恢复生产资金支持保障方面,紧急调度下拨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7390万元、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00万元;强化救灾资金精准使用,统筹用好耕地地力等补贴资金;推动农业保险及时应赔尽赔,切实减轻农户因灾损失,帮助农户恢复生产。
文 | 政协融媒记者 蔡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