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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消费者对预制菜的知情权
发布时间:2024-02-23 编辑: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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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2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中,“外卖、堂食中使用预制菜却未告知消费者”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之一。消费者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因此,明确告知消费者菜品中预制菜的使用情况应被视作商家的义务,相关部门有效措施的落实应及时推行。为此,建议:


建立完善的预制菜产业质量保障机制及措施,切实提高预制菜的质量并以此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加快预制菜行业质量标准建设,逐步形成完整覆盖预制菜原料、加工工艺、微生物指标等方面的标准体系。切实做好预制菜产业全产业链食品安全监管,推进预制菜产业链食品追溯平台建设,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参考有关国家实行的自制菜品应标注特殊“自家制作”标志的方法,强制要求所有餐厅在菜单或其他向消费者展示菜品的途径中,对餐厅自制现制的菜品进行标记,餐厅不必采取任何行政措施来申请此标签,满足条件的即需使用,并将此标记的使用是否符合要求作为监管部门对餐饮机构常规检查的一部分,并完善相关标准与奖惩措施。


消费者在日常餐饮消费过程中可能遭受的预制菜使用方面的欺诈、误导,多发生于小额多频的消费活动中,面临举证难、举证成本高等困境。各地消费者委员会等组织可为有意共同维权的消费者搭建交流与信息整合的平台,再由维权组织将消费者诉求与意见汇总,进行统一的公益维权,以减少消费者维权的时间、物质成本,并提高维权成功率与社会关注度。


文 | 夏申兵(作者单位:九三学社怀化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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