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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热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新提法新举措提振信心激发活力
发布时间:2023-07-28 编辑: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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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政策支持、法治保障以及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等方面提出了8个部分31条具体举措。《意见》中的新提法、新举措释放重要信号,对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增强民营经济发展的安全感和获得感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政策保障。

受访的政协委员认为,《意见》发布是一场“及时雨”,对于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强意义重大。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在省政协常委、香港启星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蔡荣星看来,《意见》中提到的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包括培育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这在以前都是比较少见的提法”。

蔡荣星认为,当前最迫切的是推动措施落地,推动制度变革、治理变革和市场变革,政府部门要在制度和政策上推出全面、系统,且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相关配套政策举措。要继续加强政府的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法治建设水平。

《意见》指出,要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对此,省政协常委、湖南省远景经济发展研究院院长北冰认为,要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政务失信行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作为常年往返于长沙和粤港澳大湾区的法律工作者,省政协委员、澳门法律交流协进会会长黄景禧认为,《意见》中有关法治保障的内容十分接地气,将有力解决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对《意见》第二十七条有关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舆论环境和时代氛围的内容,黄景禧十分赞同,他表示,民营经济人士在创新型经济的探索中,容易出现失误情况,有必要给予他们更多理解、宽容、帮助,以制度形式支持创新型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民营经济新定位新提法

近年来,民营经济为我国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和90%以上的企业数量。《意见》首次提出民营经济的新定位——“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引起委员们的关注。

“这一新提法、新定位,将民营经济与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等直接关联,可见党中央、国务院对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的重视和关心。”省政协委员、长沙市女企业家商会会长、湖南力得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卉表示,作为民营经济的参与者,将进一步加快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升级,坚守主业,做强实业,踏踏实实把企业做好,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这个新定位给民营经济注入了强劲动力,这是一个来得及时、提气提神的好文件。”省政协委员、启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阳明明反复研读《意见》,并将《意见》转发到朋友圈和商会、企业家朋友群,分享内心的感受。阳明明认为,《意见》给民营企业家营造了一个想做大、可做强、能做好的经济社会环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开手脚,大胆创新、勇于尝试,发挥湖南人敢闯敢试敢为的创业精神,为企业发展闯出一条新路。

精准破解难点痛点

针对在市场准入、项目招投标等方面存在的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意见》从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落实公平竞争、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等方面提出了4条具体措施。

“这些举措精准解决了长期困扰民营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让民营企业家有了满满的安全感。”在岳阳市政协委员、细毛餐饮连锁机构创始人李榜文看来,《意见》将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形式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对如何在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使民营经济发挥出实业创造能力、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等方面,都给出了有力支持。

省政协委员、湖南民建企联会常务副会长、湖南众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坤认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再次强调“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并回应了民营企业关于公平竞争、融资难、要账难等一系列社会关切,是对民营经济的重视、对民营企业家的认可,以及对民营企业发展的鼎力支持。

李坤表示,对经济发展始终怀有信心,要助力湖南民营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担当好六稳六保“主力军”和经济持续发展“稳定器”的责任。

文 | 政协融媒记者 黄璐 刘敏婕 吴双江 彭叮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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