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声报讯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好省市政协部署的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 7月24日,娄底市娄星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
《决议》指出,要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掌握中央和省、市、区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助推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为目标,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全面系统调研和谋划,落实工作责任清单,有针对性地推动解决一批问题,以专项民主监督的实际实效,推动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决议》号召广大政协委员要躬身入局、挺膺担当,争做改善生态环境的倡导者、助推者、示范者,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推动天更蓝、水更清、地更净,用政协委员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满意指数”。
今年4月以来,娄星区政协扎实推进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工作,成立了6个民主监督小组,对20个区直责任单位开展常态监督,累计开展监督活动30余次,征求意见建议、问题线索60余条,有力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文 | 康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