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龙晓华
第十三届省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2023年7月24日政协湖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协商决定)
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协商决定,撤销龙晓华(女)第十三届省政协委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