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政协主席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在岳阳召开。
会上,湖南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对《新时代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计划(2022—2025)》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突出四个功能新定位 2035年基本建成美丽富饶大湖经济区 今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新时代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 湖南省长江办副主任夏文斌介绍,《新时代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突出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思路,突出了深入融合国家战略的新格局,突出了新时代发展四个功能新定位。其中,四个功能定位分别是指江湖协同治理引领区、湖区绿色转型先行区、内陆港口型物流枢纽、山水文化旅游目的地。 “规划目标分为2025年、2030年和展望2035年三个阶段。通过三步走,逐步实现各阶段规划目标。” 夏文斌说,规划从绿色生态、经济发展、民生福祉三大维度出发,细化了18项主要发展指标。与2014年规划目标相比,新增了国控断面总磷、城市黑臭水体、研发经费投入等针对性指标,体现了新时代大湖治理的新标准新要求。 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密度、开发程度与潜力,《新时代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明确构建“一江一湖两屏六水多节点”生态安全格局,打造“三区多片”农业生产格局,建设“四核八群”城镇开发格局。 “预计到2030年,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生态环境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人水关系更加和谐,生态安全格局进一步稳固,绿色发展动能明显增强,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进一步完善,开放水平实现跃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达到较高层次,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展望2035年,基本建成美丽富饶的大湖经济区。”夏文斌介绍。 科学划定三条控制线 《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是湖南省级区域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落实《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和《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重要举措。 专项规划范围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湖南省部分,共25个县(市、区),总面积4.63万平方公里。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本世纪中叶。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覃佐彦介绍,《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明确严守红线,筑牢安全基础;治水兴水,永保安澜洞庭;筑牢屏障,守护生态洞庭;夯实粮仓,建设稻香洞庭;高质发展,打造富饶洞庭;传承文化,彰显魅力洞庭;强化支撑,创建智联洞庭。 其中,专项规划指出,要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坚持系统思维和底线思维,统筹发展与安全,优先划定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此外,专项规划明确,要落实“五水统筹”要求,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统筹洞庭湖区防洪蓄洪空间,去劣增优,有退有进,合理增加行蓄洪空间,优化蓄滞洪区布局,为一线防洪大堤、重点垸堤防、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重要蓄滞洪区安全工程及防洪工程建设预留空间,并严格行蓄洪空间管控,提高行蓄洪能力等。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自然保护地体系,构建以洞庭湖生物多样性保护保育为核心区、以环洞庭湖湖滨为缓冲带、以环洞庭湖农田服务功能为提升带、以洞庭湖外围山地森林为屏障带的“一核三带”多层次生态保护修复环,逐步夯实“湖体—湖滨—农田—森林”为骨架的生态保护网络,重塑绿色生态保护一张网,锚固“一江、一湖、四脉、两屏”的生态安全格局。 7项重点任务和1个专项行动 确保湖体总磷持续下降 “实施《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计划(2022—2025年)》,国家有要求,省里有部署,发展有需要,群众有期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姚斌介绍,经过多年治理,洞庭湖区人居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但与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仍有较大差距。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湖体总磷持续下降,稳定达到国家考核目标,力争2/3以上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入湖河流总磷浓度持续下降;湖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行动计划主要任务为,根据总磷主要来源和湖区突出问题,狠抓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业污染治理、入河排污口综合防控、城乡黑臭水体整治、河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监管能力水平提升等7项重点任务和开展“禁磷限磷”1个专项行动,共18小类任务。 姚斌介绍,目前湖南着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在湘阴县等9个县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累计完成12.6万亩水产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汉寿、沅江等地形成一批“三池两坝”池塘尾水处理样板;在加强城乡生活污染治理方面,2022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上升至70.97%,3个地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3%左右。通过持续努力,洞庭湖总磷攻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湖体总磷浓度持续下降。2022年,湖体总磷浓度下降至0.06毫克/升,优于国家考核要求(0.07毫克/升),为长江流域三大淡水湖中最低,较2015年下降46.4%。其中,西洞庭湖连续2年达到Ⅲ类,南洞庭湖突破性达到Ⅲ类。 文 | 政协融媒记者 陈彬 图 | 政协融媒记者王宇轩
构建多层次生态保护修复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