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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举措!专项民主监督工作测评启动,事关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发布时间:2023-04-17 编辑: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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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关于对市州政协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开展测评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湖南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真正把生态系统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保护好”“守护好一江碧水”“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展现新作为”等。《办法》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指示,为开展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及对市州政协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开展测评提供了根本遵循。


《办法》强调,对市州政协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开展测评,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聚焦天更蓝、水更清、地更净,推动各市州政协转变工作作风,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质量,提升监督实效,使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上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测评内容为两项:一是各市州政协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各市州政协通过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助推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情况。


测评指标分两类,采用百分制,共11项指标。


第一类:设置天更蓝、水更清、地更净三个方面9项指标,占40分。比如,天更蓝方面,有细颗粒物(PM2.5)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等3项指标;水更清方面,有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消除劣V类水体、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等指标;地更净方面,有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指标。


第二类:设置群众满意度,占60分,有对政协开展专项民主监督的感受以及对生态环境改善情况的感受等2项指标。


同时,设置加分项,包括市县政协联动开展专项民主监督情况,助推生态环保重点领域突出问题解决情况,倡导产业结构转型,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情况,政协委员、界别群众对专项民主监督的知情率、参与率等6项。


《办法》提出,建立测评人员资源库。测评人员资源库的人员原则上由各市州、县市区政协人资环委委员,市州、县市区政府部门参与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市州政协开展专项民主监督所到基层一线相关单位的干部群众,省内有关生态环境领域专家,从政协云相关互动栏目中征集的志愿者,新闻媒体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界别群众等构成。每次开展满意度测评时,从资源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人员参与。


《办法》还明确了测评程序和测评结果运用。在每季度召开的省政协常委会会议上通报排名前八位和进步排名前八位的市州政协名单,在政协云上公布排名前三位和进步排名前三位的市州政协名单,排名情况和分析报告专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时,对专项民主监督工作测评排位靠后的市州政协,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工作指导,推动政协民主监督提升质量、纵深发展。


文| 政协融媒记者 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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