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审计制度源远流长,历代都有。民国时期的审计部长茹欲立拒签蒋介石内战军费一桩,却是精彩的瞬间。 茹欲立何许人也?茹欲立(1883-1972)字卓亭,笔名大无畏、皮生,著名书法家、诗人、政治家。陕西泾阳鲁桥(今属陕西三原)人。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入泾阳崇实书院,光绪二十八年(1902)入三原宏道大学堂;1905年入中国同盟会;1931年2月,任南京政府审计部长;1949年后,历任西北军政委员会委员、西北检察署副检察长、全国政协委员等职。
1931年2月,茹欲立任南京国民政府审计部长。1932年6月,蒋介石发动对红军第四次“围剿”,要求财政部给南昌行营拨付100万元“非常经费”。茹坚持1931年度总预算案,拒绝在财政部呈送的紧急拨款命令书上签字。迫于蒋介石的压力,陕西老乡、老长官、大恩人、监察院长于右任多次劝其核签,茹欲立坚不从命。茹欲立认为,国难当头,为淞沪驻军抗日,屡次追加军费,没有预算,没有法案,要多少,我核签多少,那是打日本,可以“特事特办”。“剿共”是打自己人,没有预算,没有法案,不可以“特事特办”,这个字我不能签。为此,他断然辞职,在上海《申报》上刊登“茹欲立卖字为活”的广告,舆论哗然,蒋介石无计可施,只好委托他的小舅子,行政院副院长兼财政部长宋子文找江浙财团筹款“剿共”。 茹欲立为什么敢于理直气壮地拒签老蒋100万元“非常经费”?因为此款不在立法院1931年批准的1932年度国家财政预算之内,审计部“特事特办”则违反《宪法》、《预算法》和《审计法》。 茹欲立能够依法办事,除了自身的法治精神、职业操守、为官道德和人格力量等主观因素外,还有民国宪政体制的制约力量、舆论监督、民心向背等客观环境。在多种力量制约下,蒋介石有极端独裁之心,难以为所欲为。没有审计部的审签手续,财政部的款项无法拨出。财政部如果绕过审计部强行拨款,必然遭到监察院弹劾、立法院质询、高等法院追究和舆论的抨击。 懂财政财务收支“潜规则”和作弊“技术”的人不禁要问,宋子文支持姐夫打内战难道不会做假账,玩“变通”,让财政拨款“转圈”拨付南昌行营吗?如果要做假账,绕开预算法,逃避立法院审批,悬空监察院、审计部审核,宋子文可以通过四种渠道心想事成。第一种“渠道”,宋子文可以指示财政部预算司将“军费”改列“治安费用”,先拨付警察总署,由警察总署拨款江西财政,江西财政转拨南昌行营,或者由江西财政“另拨”同额“专款”给南昌行营即可,名正言顺,合理合法,谁也抓不住把柄。第二种“渠道”,财政部与淞沪驻军首长事先“掐好”,列“淞沪抗日特别款项”,加拨100万元,“名正言顺”,“合理合法”地请审计部核签,再由淞沪驻军“借”给南昌行营,年终编制财政决算时再作“调整预算”。第三种“渠道”,由四大银行中的任意一家借款给南昌行营,年终让财政部同额扣除上交即可。第四种“渠道”,宋子文“合理合法”地给淞沪驻军列支“淞沪抗日特别款项”,蒋介石“名正言顺”地调动淞沪驻军归南昌行营指挥,调南昌驻军到淞沪“轮战”日军。如此这般,神不知,鬼不觉,让立法院、监察院、审计部无话可说。 蒋介石、宋子文无法为所欲为,可能有三种原因,第一,姐夫小舅子两人的脑子“不好使”,没我聪明。第二,各部门官员“不好使”,没我“听话”。国民政府是典型的“精英政治”,各地各级各部门主管多是“海归派”掌权。“海归派”都是依法办事,爱个人名誉如羽毛的“死脑筋”。蒋介石宋子文即使有“智慧”,底下人未必集体配合做手脚。第三,国民政府内部派系林立,客观上互相制约,蒋介石宋子文难以完全自己说了算,“一声喝到底”。如果大家玩弄财政专款“转圈”法,再遇到一个茹欲立这样的“杠头”,难免鸡飞蛋打。 (稿源:陈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