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政协
永州市政协制定完善61项制度 制度建设大动作 工作效能大提升
发布时间:2022-07-01 编辑: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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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永州市政协主席会议通过“市政协制度建设工作情况”事项,这标志着市政协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


  今年以来,永州市政协以制度建设加强和改进市县政协工作,通过“废改留立”制定完善了61项制度,形成了295页的《政协永州市委员会规章制度汇编》,初步建立了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协工作全过程领导、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委员履职、提案办理和队伍管理等制度体系。


  “要真正把按制度办事当成一种习惯、一种文化,落实到履行职能工作的方方面面。”永州市政协主席谢景林说。


落实要求完善制度机制


  2021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年1月,新一届永州市政协领导班子产生后,学习的第一个文件就是《意见》,部署的第一项工作就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贯彻落实该文件精神。


  《意见》明确规定要建立健全的制度有6项、机制7项,永州市通过制定十大创新制度,完善制定了13项制度机制,对《意见》规定需要建立的制度做到了应建尽建。


  这十大创新制度中,最有分量的是《关于党政部门向市政协通报重要情况制度》《政协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办法》两个文件,规定党政部门要向市政协通报全局工作、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明确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的主要内容、工作程序、办理时限等,这是加强党对政协工作领导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意见》要求的重要举措。


涵盖政协工作各方面


  此次修订的《政协永州市委员会规章制度汇编》分为三册,除了十大创新制度以外,还包括新修订的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以及协商、提案、微建议、委员工作室运行等规则、通则。


  新修订的《政协永州市委员会委员管理制度》及《委员履职考核评价办法》,对委员参加会议、调研、视察、学习、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服务界别群众等履职活动,进行了全面细致规定,并首次明确了委员退出机制,填补了委员管理上的制度缺陷。同时,制定了优秀委员、示范性委员工作室、优秀提案、优秀大会发言、优秀调研报告、优秀社情民意、政协“好新闻”七大评选表彰办法。据了解,考核制度印发后,今年上半年市政协收到社情民意信息209篇,超过去年全年总数。


  “两个全覆盖”相关制度的出台,也是本次制度“大动作”的一大亮点。《永州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党员委员履职党支部工作实施办法》《中共永州市政协党组成员联系界别党员委员、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两大制度,对政协委员的党建工作作出清晰安排,为更好传播共识、凝聚共识,把党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各党派团体、各界别、各层级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外,《制度汇编》还包括27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涵盖了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物资采购、经费使用、公务用车、外出调研、日常考勤等工作。


□蒋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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