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声报讯 “今后,市政协委员如果长期不履职,将被警示,甚至辞免。”日前召开的邵阳市政协十二届八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委员履职工作规则和考核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委员履职管理作出了规范性规定。
《办法》明确,市政协将建立委员履职档案,对委员参加政协会议、提交提案、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视察等履职情况进行统计,定期汇总分析,将委员履职情况通报有关方面,并作为届内委员、常务委员调整和换届时是否继续提名的重要依据。
《办法》提出,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社会公德,存在与政协委员身份不符行为的委员,有关方面将及时了解情况,必要的予以提醒;经提醒仍不改正的或严重违反政协章程和政协有关决议、决定、规定的委员,依据情节给予警告、责令辞去委员或撤销委员处分。
据了解,委员履职考核评价采用计分制,分为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基础分100分,加分按实际得分计算。委员履职考核100分以上(含100分)为优秀, 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给予提醒、警示、辞免。 马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