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声报讯 “政协委员履职靠数据说话,不再打马虎眼。”日前,炎陵县政协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委员履职情况通报制度》,明确了6个大类的通报内容。
通报的内容包括:出席政协会议,参加政协组织的学习和培训情况,参与政协调研、视察活动情况,提交提案、会议发言材料情况,提交社情民意信息、微建议情况;参与民主监督活动情况;参与委员接待日活动,参与政协及界别组开展的公益性活动情况等。通报主要采取临时通报和季度、半年、全年通报,由县政协办以书面形式行文通报,通报发至全体县政协委员及委员所在单位。
此前,炎陵县政协出台了政协委员履职考核办法,建立通报制度,将助推“五个一”落到实处,增强委员履职实效。 谭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