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政协
协商式民主监督的有力实践
发布时间:2017-10-13 编辑:湘声报-湖南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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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放良

  近年来,湘潭市政协从实际出发,强化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立足民主监督的定位、本质和特点,做到4个“始终坚持”,对不断推进协商式民主监督进行了积极实践。

  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推进协商式民主监督的根本保障

  中共湘潭市委将政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把政协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市政协把民主监督重点放在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上,放在一些重要民生关切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上。市政协党组注重把握监督的方向和原则、节奏和力度,与党委、政府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切实做到“监”到点子上,“督”到要害处,确保党的领导落实到监督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同时,市政协组织政协委员积极参加民主监督活动,发挥了政协委员中的中共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湘潭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率先迈向基本现代化,建设“伟人故里、大美湘潭”的奋斗目标,这是全市改革发展和各项工作的“主旋律”。市政协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准确定位,主动作为,积极服务于湘潭的发展大局。年初召开的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湘潭市政协2017年度协商与监督工作计划》,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也联合发文,进行了部署。协商与监督工作在市委统筹安排和市政府支持下,由市政协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计划,市政协今年组织4个专项民主监督,包括“扶贫资金的整合使用”“构筑开放发展高地、促进开放崛起存在的问题”“非公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存在的问题”等。通过协商式民主监督,助推了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帮助有关部门提升了行政效能,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社会各界反响良好。

  始终坚持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是推进协商式民主监督的基本前提

  市政协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意见》,坚持以委员为本,发挥委员的智力优势,推进协商式民主监督。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委员的履职能力。早在新一届市政协全会召开之前就对委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年初又由主席、副主席带队对所有委员进行走访。二是发挥委员联系面广的优势,寓民主监督于“五个一”的履职活动之中。“五个一”即参加一次大会、撰写一篇社情民意、撰写一份高质量的提案、参加一次视察活动、提交一份调研报告等,以此作为对委员履职的基本要求。如今年湘潭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冲刺阶段,委员们反映了大量的社情民意,涉及工程质量、老建筑保护、群众出行等。市委书记、市长各批阅了10多期,促成了多个具体问题的圆满解决。三是发挥界别优势,创新委员履职活动形式。制定了界别活动办法,增加党派、委员大会发言、比例,探索推广委员即席发言等形式。

  始终坚持创新监督机制,是推进协商式民主监督的重要基础

  首先,创新民主监督的多方联系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湘潭市政协办公室、研究室和各专门委员会负责联系界别、对口联系市直单位工作的通知》《湘潭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联系驻潭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办法》,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健全人民政协知情明政机制的意见,完善了多层次参会制度和多渠道情况通报制度,进一步推动政协民主监督迈上制度化轨道。其次,创新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对民主监督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采纳落实以及反馈情况等作出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做到有章可循。第三,创新民主监督沟通机制。在开展重大民主监督之前和之中,政协都要就监督课题、监督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第四,创新民主监督保护机制。尊重和保障政协委员在参加民主监督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始终坚持探求有效的监督方式,是推进协商式民主监督的至要关键

  市政协积极探索开展民主监督的有效方式和途径,着力解决“如何监督”的问题。一是采取市县联动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合力。二是建立提案办理民主评议制度,促进提案的面商、回复、办结能按期按质完成。三是建立重点提案督办制度,积极推动提案成果转化。四是创新民主监督小组工作,实行协商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和民主监督员的方法,提高民主监督组织化程度。从今年开始,我们还开展了“政协委员走进纪委”活动,加强了政协与纪委在监督计划、监督方式、监督成果上的对接,增强监督的实效。


  (作者系湘潭市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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