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
以六项工作机制促履职成果转化
发布时间:2017-06-16 编辑: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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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泽欣

  八届、九届临澧县政协以来,按照中共临澧县委《关于促进人民政协履职成果转化的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六项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政协履职成果转化新途径,有力提升了政协履职效能。

  落实筛查筛选机制求精准。县政协坚持依据履职成果类别和级次,逐项筛查把关。呈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参阅的履职成果,须经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或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对部门工作的民主监督意见,须经民主监督小组讨论、专委会初审、主席会议审核后,召开政协常委会议审定下发;提案立案须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初审、主席会议审定;社情民意信息的报送,严格按照“十报十不报”的要求逐项进行筛选。八届县政协履职4年,共收到提案428件,立案215件,立案率50%;今年2月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期间,收到提案103件,立案39件;4年共收到社情民意信息530余条,向省市政协和县委县政府筛选报送160多条,筛选通过率30%。

  落实批示批转机制强责任。临澧县建立了政协重要履职成果党政主要领导批办机制,对县政协报送的重要履职成果,县委办、县政府办逐一登记,及时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阅。根据批示转交县委或县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批示没有明确办结时限的,要在接到承办任务后90日内办结;因政策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办结的,要书面向交办单位说明情况。

  落实联席联动机制聚合力。县政协一方面坚持重大工作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重要履职成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呈送,重要活动积极邀请县委、县政府领导参加;另一方面,县委、县政府分别明确了县委专职副书记和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联系政协工作,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相关部门报告政协履职成果转化落实的情况汇报,研究落实相关工作。县政协与县级几大家之间、政协各联络处(组)及各乡镇各单位之间,形成了相互呼应、良性互动的格局。

  落实督查督办机制促实效。每年4-5月,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承办单位看办理现场、听情况汇报、查办理进度,对办理存在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将办理情况以县政府督查通报形式通报全县;每年8-9月,针对重点提案、建议、社情民意,正副主席分别带队督办。

  落实评议评价机制重满意。县政协在履职成果满意度评议评价方式方法上不断完善创新。参评群体适度扩大,从单纯的委员评议扩大到委员和群众代表共同评议;评议内容不断充实,由单纯的满意度打分,扩充到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复,以及履职成果转化满意度等多项指标综合性测评;评议手段不断丰富,提案办理满意度逐个测评“背靠背”,民主监督整改意见落实情况集中测评“面对面”,主席会议建议案由主席会议组成人员逐项打分“实打实”。

  落实问责问效机制纠偏差。临澧县将政协履职成果转化办理情况列入了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近几年来,共有15件政协委员 “不满意提案”被发回重新办理,7位提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被县长直接约谈,8位提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被相关分管县级领导约谈。

  (作者系临澧县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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