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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界:让优秀民俗文化活起来传下去   
发布时间:2017-01-13 编辑: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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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动万分、感慨万千,传统文化、文艺事业走进了百花齐放的春天。”2016年12月2日,湘声报记者与正在北京参加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李艳、王阳娟、杨霞等省政协文化艺术界委员微信交流时,她们满怀激动地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特别是给广大文艺工作者提出的4点希望,让广大文艺工作者更添荣誉与自信,也更深切地体会到肩上使命的光荣与重大。

  省政协委员、省湘剧院院长王阳娟表示,让戏剧、湘绣、民俗等湖南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抢救性保护,使其走入大众生活视野,并活态传承下去,一直是文艺界委员近年来持续呼吁和关注的重点内容。

  2016年,文艺界别提交了《弘扬健康民俗文化,充分发挥民俗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作用》的集体提案及相关调研报告,得到了副省长向力力的批示:“调研报告很好,对我省保护和传承优秀民俗文化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精准,所提意见建议很有针对性。”

  呼吁传统文化要“活态”传承

  如何更好地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民俗文化?2016年4月至8月,省政协组织文艺界委员,深入娄底、湘西、岳阳等市州展开调研,并到浙江进行了对比考察。

  2016年9月1日,省政协文教卫体委组织召开会议,就弘扬健康民俗文化与省文化厅、财政厅、教育厅等相关部门进行专题协商。

  协商会上,委员们直言传统民俗文化艰难的传承现状。“一些地方在保护开发传统文化时,过分借鉴模仿,盲目追求经济效益,甚至篡改核心内容,忽视了本地传统文化的多样性和特殊性。”

  委员们建议,要整合资源,科学规划,结合旅游产业合理开发民俗文化资源,打造优秀民俗文化品牌,使民俗文化在开发利用中发挥其价值,得到“活态”存续和弘扬。

  让委员们备感欣慰的是,2016年7月正式实行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对编制规划及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保护传承民俗文化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助推传统文化走进校园

  有些民俗文化一直保持着原生状态,不可再生,也不能复制。“如果对这些传统民俗文化不及时进行抢救性记录和传承,很可能出现人亡艺绝。”邢险峰委员觉得,传承民俗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是传承人,“要重点保护并积极培养传承人”。

  委员们呼吁,“孩子们的成长之路,需要优秀传统文化相伴相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要从娃娃抓起,让优秀传统文化走进社区与校园。”

  凝聚界别力量的意见建议,得到了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的高度重视。2016年以来,我省积极开展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在各大幼儿园及中小学举办戏曲、皮影戏、湘绣、陶艺等传统技艺展示演出或培训活动,增强孩子们的学习兴趣;在高校开办国家级、省级非遗传承人培训班,加大传统文化推广与普及力度。

  “传统文化真正走进校园,提高孩子们对传统文化的兴趣,不仅有利于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也是为了更好地培养年轻一代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李艳委员表示。

  为壮大文艺湘军人才队伍建言

  文艺人才队伍建设是制约我省文艺事业发展的突出短板。

  2016年6月至9月,文艺界部分委员组成调研组,赴衡阳、益阳等地,就我省文艺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开展调研时,发现我省文艺人才队伍建设存在激励机制不健全、部分文艺门类青黄不接、文艺人才职称评定政策需完善等现实问题。

  “民间文艺群体,以及包括网络作家在内的新的文艺组织,尚未有效地被吸纳到文艺队伍中来。”罗艳委员认为,我省文艺氛围还不够浓厚,对一些文艺工作者的认同度还有待加强。

  罗艳坦言,近5年来,湖南连续产生了几位梅花奖演员,各剧团也编排了不少好戏,“但对这些尖子骨干,重视和激励还有待加强。”

  2016年10月,文艺界委员们向省委、省政府提交了《关于加强“文艺湘军”人才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建议加强顶层设计,通过抓尖子、抓苗子、抓根子方式,重点扶持和培养一批复合型优秀青年人才,唯才是举,完善人才选拔聘用激励机制。

  调研报告得到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相关部门正结合委员们的意见建议,就加强我省文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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