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究
加强检察工作与政协职能有效对接
发布时间:2017-02-25 编辑: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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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孝明

  检察工作如何与政协职能有效对接呢?作为来自基层的检察长,我认为要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坚持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中更好地融入政协平台。充分利用政协与企业、与企业家的联系平台,了解企业发展、了解企业家诉求、了解市场需求,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的理念,立足检察职能,把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着力点。

  坚持在打造廉洁环境中更好地争取政协支持。在打击查办职务犯罪、营造风清气正政务环境中,对涉及政协委员的,严格执行有关向政协报告的制度;对政协委员重点帮扶和支持的非公有制涉案企业,严格落实省检察院制定的《湖南省检察机关查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试行)》,保护经济发展良好环境。

  坚持在推进检务公开中更好地发挥政协优势。建立政协委员对口联系制度,利用各类平台,提高委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情度和了解度;邀请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听庭评庭”“不起诉、申诉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不断增强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直观感受,不断提高检察执法的公信力。

  坚持在深化检察文化建设中更好地分享政协资源。宁乡“红色检察”底蕴丰富,诞生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检察官向哲浚、人民检察奠基人何叔衡等著名人物。政协在文史研究、文化推进方面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与资源,宁乡县检察院将依托政协的文化优势,深度发掘“红色检察”文化底蕴,打造检察文化建设品牌。

  坚持在检察队伍建设中更好地借力政协机制。宁乡县检察院有非党领导干部6名,他们都是业务精英。检察院希望政协能给予非党检察干警更多参政议政机会,特别对可能涉及到检察工作的适时安排检察干警参加,既可以提高检察干警的履职能力,也可为推动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坚持在强化自身监督中更好地突出政协地位。宁乡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接受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不定期地向政协报告检察工作重要事项,更加注重从非公有制经济界、工商联及党外人士中选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多途径畅通政协民主监督的渠道。

  (作者系宁乡县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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