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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刚:《青瓷》是我前半生的总结
发布时间:2016-11-27编辑: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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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岁的胡刚经历不可谓不丰富。


大学毕业后,他留校做行政工作,官至人事科科长,然而仕途并非平坦,“一起留校的,都比我升得快” 。虽知官场“套路”,需要溜须拍马,拉关系,但那时的胡刚年轻气傲,不愿屈从潜规则,不屑为所谓的前途抹灭自我的个性,终日沉浸在文学梦中,写武侠、写散文,有稿费的日子,倒也过得快意逍遥。


但中规中矩的生活到底没能留住这个渴望变化与挑战的年轻人。下海经商,胡刚丢掉铁饭碗,给自己捏了个“金”饭碗,证券、房地产、拍卖一溜行当做下来,掘得了第一桶金,发家致富让他有了“做什么事情都不如做生意”的感叹。

怎料,风云突变,2003年底,湖南出一大案,涉及到法院院长、副院长等数十名法官,而他亦成为商场行贿的潜规则下的“倒霉蛋”,锒铛入狱,一关就是306天。


在里面百无聊赖,“时间过得很慢,恨不得每天早上睁开眼睛这一天就过去了”,方知自由的可贵,反思自己之前在外面所做的点点滴滴,心中萌发悔意,醒悟油然而生。毕竟是混迹商海多年之人,反思之余,心中还想着出去之后如何营生的实际念头。一时间,曾经的文学梦闪现,提笔开始写书。306天里,洋洋洒洒竟达100余万字,两部小说随即诞生,其中《青瓷》达50多万字。从里面出来后,似乎是一夜间,他从一个商人变成了畅销书作家。


经商,发了;行贿,栽了,出书,火了,命运向胡刚关上一道门的同时,又向他敞开了另一道门。


但胡刚没有想到,一部反省自己过往生活的小说《青瓷》会赢得如此大的社会反响,引起如此多的争论和思考。1213万册的销售记录,已经刷新湖南出版十多年来没有畅销书的沉闷局面。


这样一本被媒体称为“男人看了心伤、女人看了心慌、商人看了心动”的财经小说,里面到底有多少胡刚本人的影子,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作为商人,还是作为作家,胡刚想要告诉人们的是这个社会的严酷与现实。而书中所描述的商场官场行贿受贿的敏感故事,犹如冰山一角,将引发人们长久的关注。


111日,某茶馆,带着神秘、传奇色彩的胡刚出现在记者的面前。这个男人在任何时候都保持着淡定的微笑,即不亲近也不疏远,不动声色又绘声绘色,这是一份历经沧桑后的沉着与平和,举重若轻。

胡刚:《青瓷》是我前半生的总结

对于潜规则,现实中是怎么有效,怎么用,所以有时候它的代价会比较高。比如现在有某个领导,他对我的升迁、或对我的进步有帮助,那么他过生日、小孩出国,或者是任意一个大家觉得可以值得庆贺的事情,我要打个红包的话,可能就不是两百块钱的事情了,而是几千、几万、甚至几十万的事。而这些钱仍然是通过打红包的方式给他。

记者:羁押期间,写书的念头是怎么产生的?


胡刚:在里面,你会觉得时间过得很慢,需要什么来打发这段漫长的时间。我是因为这样的事情进去的,有足够的时间去仔细琢磨曾经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但还不过瘾,就想到提笔对自己的前半生做一个总结。

而且我出来以后,原来的那个行业可能不能做了,要尝试做一个新的行业。我过去也写过书,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看看将来能不能靠这个安身立命。这样的动机其实挺实际的。

在里面的时候,对出来以后生活的设想很简单,不会像进去之前,一个月不花个六、七万,十万块钱,心里不塌实,因为这意味着你会没有生意进来。


记者:当时是带着什么心态去写主人翁张仲平的?


胡刚:动笔的时候,反思已经完成,我心态很平和。写的时候没有刻意拔高或者贬低他,只想原生态的表现,也尽量不去写得太透,冰山一角就可以了。


记者:有人评价,你的书是自传体的小说,你同意这样的说法吗?


胡刚:这种说法,可能跟我的经历有关,因为我是拍卖行的老板,而且书里的很多场景、故事发生地让读者很容易就想起长沙的某某地方,所以他们把它当成自传、半自传的书。对于这些想法,我觉得都没有必要去仔细辩解,比如这个不是我,这个就是我,都没什么必要。这个书作为一种载体存在以后,读者要怎么看,其实都不能强求,最主要的是,他们在读书的过程中,能有所启发,能够来思考社会、自己的生活,那么这个书就达到了目的。

这个书的特点就是,它没有给读者编造一个离他们很远的故事,它写的都是发生在人们身边的人和事,会有很强的生活情感在里面。读者看了以后,会发现这就是他生活在其中的一种社会,他们会觉得有一种亲和力,然后才会发现这个书的意义,有所启发。


记者:《青瓷》说到底是一本讲潜规则的书,不管是官场规则、商场规则还是情场规则,你怎么看潜规则在社会中的存在?


胡刚:我觉得潜规则在中国大行其道。社会有明规则,比如法律条文、法规,但社会又是多层次的,有很多利益产品、利益集团,还有习俗。习俗有好的,有些就不一定那么好,但不能否认它是有效的,甚至有时比明规则更有效。对于潜规则,现实中是怎么有效,怎么用,所以有时候它的代价会比较高。比如现在有某个领导,他对我的升迁、或对我的进步有帮助,那么他过生日、小孩出国,或者是任意一个大家觉得可以值得庆贺的事情,我要打个红包的话,可能就不是两百块钱的事情了,而是几千、几万、甚至几十万的事。而这些钱仍然是通过打红包的方式给他。有时候潜规则和明规则会交织在一块。现实中的行贿受贿往往不是你给我多少生意,我给你多少提成,往往是以人际交往、人情往来、心照不宣的方式进行。

为什么书出来以后,会产生这么大的反响,就是大家都在主人翁的身上找自己的影子,因为这样的礼尚往来、人情世故已经成为社会的一种约定俗成、大家普遍的一种共识,大家也都是按照这样的潜规则这么做的。

你要把业务做成,就非得要跟人家吃饭,非得要跟人家把关系搞熟,非得要跟人家明示或者暗示,这个事情做成以后,他会得到怎样的好处,不会白帮忙。然后这个事情做完以后,你要给他回报,如果没有回报,那么你的生意就做不开,要不就是即使有第一次,也不会有第二次,更多的时候大家都是跟着这样规律性的东西往前走。

记者:张仲平可说是一个玩商场潜规则的高手,但他内心是挣扎的,这个人物的塑造是否寄托了你对社会现实的一些思考?


胡刚:是的。进去之前,对于潜规则的运用,更多是功利目的在支撑的,或者说屈从与大家都在用的方法去做,可以说是一种从众心理,比较明确,然后你对法律如何限定这种潜规则的感觉是很朦胧的,你会有一点感觉,但是你并不明白哪些会触犯法律,只是被某一种东西牵着走。

比如,被某一个标的(拍卖行要拍卖的东西)、某一个业务牵着走,你要把这个业务做成,你非得要跟人家吃饭,非得要跟人家把关系搞熟,非得要跟人家明示或者暗示,这个事情做成以后,他会得到怎样的好处,不会白帮忙。然后这个事情做完以后,你要给他回报,如果没有回报,那么你的生意就做不开,要不就是即使有第一次,也不会有第二次,更多的时候是跟着这样规律性的东西往前走。

我把张仲平定位在一个学法律的人,他熟悉法律,他知道有些涉及法律的事情是不能碰的,碰的话会很麻烦,付出的成本有可能影响到自己的自由,但还是要屈从于这样一些潜规则,就表明他的无奈,是一种无序的社会中的一种无奈。

我出来以后,看到一些曾经的同行,或者别的行业的人,动不动就说要拿钱去砸某个人,要把某个人搞定,我会觉得很好笑。确实你拿钱也许能把某个人搞定,但是搞定以后,你将付出怎样的代价,可能你不会想到,如果你想到的话,会很害怕。


记者:你觉得他们之所以这样说的深层原因是什么?


胡刚:我曾做过的一些事情,包括现在还没有进去,一些人还在做的事情,只要过了一定的度,就触犯了法律,但并非必然受到法律的惩处。有一句俗语叫“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句话其实是最大的谎言,如果我们一伸手真的就会被捉的话,就没有人敢再伸手,正是因为伸手了却没有被捉,不是必然被捉,所以才有那么多人铤而走险。现在的法律还没有强大到对每一个人做的每一件违法的事情都能及时处罚的程度,那么很多人还有侥幸心理。


记者:有评价说,《青瓷》让男人看了心慌,商人心动,你怎么看?


胡刚:就是要心慌,我不希望读者沉浸在对主人公行贿手段的一种模仿和学习上,而是看过书后有心慌才好。

对于张仲平那种歌舞升平、纸醉金迷的生活,还没有达到这样生活水平的人是比较向往的,但是你真正过上那种生活以后,你会发现这样的生活并非是真实的、有价值,而是一种身外之物,为了这样的身外之物你要付出自由、健康的代价。比如你每天到酒店里吃饭,在酒店吃饭和在家里吃饭的饮食是很不一样的,对身体的有益程度是不一样的,然后你去唱歌,里面污浊的空气对肺部是不好的;去洗脚,一次还可以,但是一天三次,或者一天五次,就不一定好了。

很多身处其中的人也知道这个不好,但是没办法,所以往往把要达到某一个目的的过程当成是一个不得不为的过程。人们往往只看到对自己有利的地方,而对自己不利的,或者有可能发生的不利都不太注意。其实我们的社会更应该考虑到这些问题。


记者:你希望人们从你的书里获得什么?


胡刚:不管是那些做生意的人也好,还是那些有一定地位和权力,能够构成一定社会条件的人也好,他们其实都不太清楚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否已经触犯法律。那么这个书对这些人——有行贿可能的一部分人和有受贿可能的一部分人,是最适合读的。因为他们看了以后,就会清楚意识到,自己所做的这些事情被发现以后,会要承担怎样的代价。而我觉得这方面,社会的教育和人们的自省,都是不到位的,所以大家心里没有法律的坐标。

张仲平的结局并不好,但暗示的震撼意义是不强的,因为它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情,发生在文学作品里的事情,我不期望我的书能挽救多少人,但是读者能感受到主人公灵魂的挣扎,愿意去思考人生真正的意义在什么地方,愿意去看看法律方面的书,我觉得我的目的就达到了。

重走老路是不能的了,过去我是拍卖公司的法人、总经理,现在,就算打死我也不会去做法人了,因为整个土壤没有改变,整个环境没有改变,要去做的话,要么眼睁睁看着公司没业务做,倒闭;要么以同样姿态,在同样的地方,只是在不同的时间再摔第二次跤。

记者:以后你会一直写书,还是在合适的时候,再次涉足商海?


胡刚:现在自己的小说发得挺好,还要拍成电视,原来想能挣个十万块就可以了,现在挣的钱已经超过一百万,会觉得写书挺好。但是写书能不能够可持续发展,第一本书畅销,第二本书能不能持续畅销,这都是问题。

另外,人的生活是这样的,当你的生活达到一定的档次以后,往上走可以,但是降下来,会不甘心,起码要维持目前的状态,但是现在我最大的改变是什么呢?以前我很懵懂,不知道触犯了法律,现在我知道以后,回过头来,如果我再去做原来的生意的话,我真的会很发慌。  

比如我跟你谈业务,你有权把这个业务给我,那么我要不要向你暗示,你帮了我的忙,我会给你回报?如果暗示的话,那么就是行贿的一种前奏,如果不暗示,你这个业务是给我还是给他呢?我心里会没底,会发慌。如果你把业务给我了,我也会发慌,我会想你会不会跟我谈回报的事?如果不谈,有可能你是一个很纯净、没有私心杂念的人,如果谈,我给还是不给?给的话,那么我就是行贿,你拿了的话,就是受贿,所以也会很发慌。我会手足无措,因为我不能改变这个规律,我不可能跟你做思想工作,跟你说,你给我做,你一分钱都不能要,你要了的话,是受贿,我给的话,是行贿,我真跟你这么说,你肯定说我是个神经病,怎么都不可能这么说。

重走老路是不能的了,过去我是拍卖公司的法人、总经理,现在就算打死我也不会去做法人了,因为整个土壤没有改变,整个环境没有改变,要去做的话,要么就是眼睁睁看着公司没业务做,倒闭;要么就是以同样姿态,在同样的地方,只是在不同的时间再摔第二次跤。这也许是一种比较悲观的想法。

其实只要执政党、上层领导愿意改变这样的一种现实,愿意不断修改规则,就会有进步。


记者:现在书卖得很火,面对这种热潮,你的心态如何?


胡刚:我靠《青瓷》挣到了100多万,这个数目相对于一些专业作家来说,可能都是一辈子也无法达到的高度,但是即使是这样的收益跟我过去做拍卖的效益是没办法比的,但我感觉很塌实。我的稿费是税后利润,我觉得这个钱很干净,我不会担心别人会来打我主意,顶多也就是朋友看我的书发得好,让我请吃饭之类的。不会有人说,我的书发得好,要给他点回扣。也不会出现今天我的钱到口袋里了,有一天政权机构把我身上的钱全掏走,所以心态很平和。

人物印象


胡刚,笔名浮石,畅销小说《青瓷》的作者。常德人,湘潭大学哲学专业毕业。上世纪90年代,涉足商海,后在长沙创办一拍卖公司,生意一度做得风生水起。2003年,因省高院吴振汉受贿的一案,在看守所关押306天,期间写下财经小说《青瓷》,风靡一时。

《青瓷》缩写

张仲平是3D拍卖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他的日常工作就是陪相关业务部门的人吃、喝、玩、乐。他暴富的秘诀是:第一步进行感情投资,第二步向对方证明自己能把事情做好,第三步向“受贿者”证明“绝对安全”。张仲平凭着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小聪明,总是剑走偏锋,为了把高达500万元的行贿款送出去,处心积虑多时,然而多行不义必自毙,张仲平眼看要到手的买卖鸡飞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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