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网约家政服务员……伴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科技进步,涌现出一批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新业态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
“新业态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存在较大的职业伤害风险,对工伤保险有强烈需求,但现实中无法享受工伤保险保障的问题很突出。”今年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湘潭市总工会副主席方华提交《重视新业态劳动者工伤保险问题 推动健全职业伤害权益保障体系》的提案,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鼓与呼。
据统计,2023年上半年,湖南新业态劳动者及灵活就业人员超过370万。其中快递从业人员约9.28万、外卖配送员约6.47万、网约车司机约16.68万、网络平台登记的货车司机约15.65万、网约家政员约40.02万。以湘潭为例,快递员、外卖配送员已超5.8万人。
方华坦言,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以及部分新业态劳动者的岗位短期性、不稳定性,让新业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之路漫漫。应充分考虑新业态劳动者的用工特点,加速健全完善符合新业态劳动者工作特点的职业伤害保障体系。
她在提案中建议,适时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比照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将新业态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畴。明确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关系和劳动者合法身份,使该群体作为特定职业类型纳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护范围,健全与新经济、新业态、新岗位等相适应的劳动监管机制。
如何让新业态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方华认为,要分类打破社会保险与劳动关系的“捆绑”模式,依托中介平台就业的应采取强制参保模式,由中介平台承担缴费义务;自主灵活就业则采取自愿参保模式,由劳动者承担缴费义务。要打破五险“捆绑”模式,允许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根据实际需要单独参保,自主选择参加的社会保险类型。建立新业态劳动者工伤保险信息共享机制,使各地工伤保险政策和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灵活便捷、接转顺畅,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文丨政协融媒记者 彭叮咛
图丨政协融媒记者 付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