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湖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五年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政协湖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赖明勇
(2023年1月13日)
各位委员:
我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
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在中共湖南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省政协提案工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充分发挥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界别的组织优势和广大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通过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
五年来,省政协共收到提案5339件,审查立案4174件(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以来收到提案980件,立案846件)。其中,集体提案599件,占立案总数的14.4%。领衔提出提案的委员共725人,占全体委员的96.5%。这些提案交由136个承办部门办理,所有提案已全部办复完毕。提案所提意见建议被有关单位采纳、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037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849件,因条件所限暂时不能解决的288件。提案成果得到有效运用,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言。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出提案1928件。许多意见建议被吸纳到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有关行业、专项规划,转化为相关工作举措。加快创新型湖南建设、实施强省会战略等提案,为中国(湖南)自贸区、湘非经贸合作平台、怀化国际陆港、港澳科创园建设、欧美同学会海归小镇落地启动等发挥了重要作用。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方面的提案,为我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立法,推进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提供了借鉴。发展民营经济、促进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等提案,助推出台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就业创业税收扶持政策及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优化金融体系与结构等提案,对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发展资本市场提供了重要参考。“三农”发展、乡村振兴、粮食流通管理等提案,为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化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民主法制建设谋策。围绕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法治湖南平安湖南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出提案290件。加强政府服务体系、数字政府建设等提案,为推动“放管服”改革、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运用、大数据服务民生提供了重要参考。打击电信网络犯罪、理顺金融监管机制等提案,助推防范化解涉众型非法经营活动稳定风险工作纳入省直单位绩效考核。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等提案,助推相关立法和办法措施出台。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打造红色教育基地、加强统一战线工作、完善与党外人士政治协商制度、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加强宗教团体建设、非公企业基层党建等提案,被承办单位充分借鉴吸纳。
为文化繁荣发展献计。围绕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提出提案441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提案,推动了地方戏曲、传统工艺等非遗及古镇古村古建筑、马王堆汉墓等遗址的保护建设。加大革命文物保护与利用等提案,助推我省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立法,促进了抗战纪念场馆、红色教育基地、红色旅游线路建设。加强对外文化交流等提案,为做强海外新媒体传播平台、加快湖南广播电视“走出去”提供了参考。发展乡村旅游、文旅融合等提案,在规划编制、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安排中得到充分体现。加强文艺人才队伍建设等提案,促进了文艺人才引进、激励培养、职称评聘等政策措施出台。加强文化与科技融合等提案为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长沙高新区信息产业园等国家示范基地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
为增进民生福祉聚力。围绕脱贫攻坚、就业和收入、人民满意教育、健康湖南建设、社会保障、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出提案1183件。武陵山片区旅游扶贫合作等脱贫攻坚方面的提案,为我省如期夺取脱贫攻坚战的胜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发挥了积极作用。医疗卫生方面的提案,推动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居民大病保险等政策调整和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等工作。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规范校外培训机构、重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等提案,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了重要参考。构建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制度环境等提案,促进了医疗技术服务、生育女性就业和托幼服务等工作改善。一系列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提案,推进了口腔疾病防治、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智慧社区”公益健身、湖南省人民体育公园、老年开放大学建设等民生实事,促进社区充电桩、安全饮水、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公租房供给和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为美丽湖南建设赋能。围绕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动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出提案332件。大气污染、湖区生态、重金属、耕地、矿山污染治理和保护等提案,为出台相关法律政策文件、统筹治山治水、协调增绿增收提供了有益借鉴,推进了长株潭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监测监管系统上线、湘江流域和洞庭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等工作,推动河长制、林长制走深走实。生态补偿、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方面的提案,为探索环境治理新模式,开展流域生态补偿,启动碳汇交易和碳排放交易试点等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推动了我省垃圾分类及回收利用、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智能建造平台运用、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出台等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节水型社会建设、饮用水质量安全监管等提案得到充分采纳,相关工作纳入对省直单位、市州绩效考核。
二
十二届省政协提案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提案工作提质增效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锐意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构建大提案工作格局是做好提案工作的重要保证。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研究、推动提案工作。提案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总体布局。省委、省政府领导每年阅批重要摘报提案,推动重点提案办理;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提案办理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统筹协调提案办理工作,出台制度文件,加强绩效考核,参与审查立案,开展重点督办。发挥省政协各专委会的优势和力量。从2019年起,省政协各专委会每年从各自联系的界别、委员提案中遴选重点提案并开展重点督办,有效发挥了各专委会的基础性作用。凝聚各方支持参与提案工作的整体合力。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办理落实提案。四级政协强化提案工作联动。民主党派省委和省工商联、专委会、界别积极提交集体提案。全国政协委员、老委员咨询团、专家学者、社会公众通过多种途径,提供提案线索,参与办理协商,评估办理成效。
(二)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做好提案工作的重要遵循。五年来,我们将协商民主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搭建委员与党政部门、委员之间、委员与群众的协商平台,加强提案形成环节沟通交流。组织承办单位参与提案审查立案,完善提案调整交流机制,提高立案和交办精准度。推行热点提案现场协商、难点提案持续协商、不满意提案二次协商,拓展协商广度和深度,做好提案督办“成果转化”的协商。通过办前协商了解实情、办中协商探讨对策、办后协商形成共识,做到提案办一件、协商深一层、共识增一分,推动实践广泛真实管用的民主,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机和活力。
(三)提高质量是做好提案工作的核心要义。五年来,我们狠抓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努力实现“三个转变”。提出提案由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倡导“提案不在多而在精”“不深度调研不提案”,提案更加聚焦我省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所提建议更加具体可行。五年来,共有202件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有66件提案得到庆伟书记、伟明省长和时任省委书记、省长以及相关省领导的批示。办理提案由重答复向重实效转变。承办单位把提案办理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推进,许多承办单位把提案办理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硬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加强对承诺解决问题的跟踪落实,推动提案再办理,有效促进提案办理质量提升。提案服务由常规服务向创新服务转变。依托政协云打造智慧提案,实现提案工作流程全链条、工作主体全联通、办理协商全天候,相关工作在全国地方政协提案工作经验交流会作典型发言。开展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承办个人评选表彰,评选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湖南省政协有重要影响提案70件。构建重点提案重点报道、提案协商经常报道、政协云常态报道的提案宣传工作格局,扩大提案影响力。
(四)健全制度机制是做好提案工作的重要保障。五年来,我们深化规律性认识,推动提案工作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建立省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的提案跟踪督办机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定》,把提案办理情况纳入省直部门绩效考核。省政协逐步构建起以《提案工作条例》为统领,覆盖提案工作各环节、各方面的相互配套、衔接紧密的“1+N”制度体系。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畅通提办双方信息交流机制,前移提案征集关口,坚持分层督办机制,建立质量评价标准体系,强化与党政部门协作机制。
(五)推动成果转化是提案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抓手。五年来,我们充分发挥提案的制度化渠道作用,将提案办理与其他重点履职方式融合,推动政协各项履职成果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共有“健康扶贫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等11件重点提案与重点调研协商、民主监督课题联动推进;共有“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等238篇建议案、大会发言、调研报告、社情民意转化为提案;有“加强乡村振兴人才保障”等大量提案通过微建议、委员工作室、委员读书、热点话题等征集形成和协商办理,充分展现了政协履职综合成果,更好推动了各项履职成果协同转化。
(六)改革创新是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五年来,我们适应新时代要求,不断推进提案工作创新发展。创新提案督办。实行省政协领导领衔督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联合督查督办、政协各专委会专题督办、集体提案见面协商办理的分层督办方式。探索网络议政和远程协商督办、省市县三级政协联动督办、B类提案“回头看”督办等形式,提案办理更加有效。创新提案评议。邀请省政协老委员咨询团成员开展提案办理第三方评估,坚持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双向评价”,评估承办单位50多家,与300多名委员沟通联系,较好解决了提案办理“重答复、轻落实”问题。创新提案公开。每年将重点提案及答复件在《湖南日报》整版公开,其他提案在政协云公开,扩大社会公众对提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十二届省政协提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时代对提案工作的新要求、与广大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提案建言的精准度还有欠缺,持续跟踪落实的力度有待加强,今后要不断改进。
三
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省政协提案工作将认真贯彻中共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湖南省委的决策部署,立足人民政协性质定位,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政治协商效能,奋力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
(一)努力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上更好发挥提案作用,筑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更好发挥提案建言资政的作用,把凝聚共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聚焦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建立提案工作“双向发力”制度机制,增强提案工作“双向发力”实效,切实把中央大政方针、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提案工作中去,通过提案工作把社会各界和政协委员的智慧力量凝聚到全省中心工作上来。
(二)努力在专门协商机构建设中更好发挥提案作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将协商民主理念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完善提案办理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提高协商成效,加强提案办理协商与其他协商形式协调联动,推动政协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坚持“协商就要真协商”,充分发挥协商式提案办理监督的优势作用,切实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转化为科学有效的提案工作制度安排和生动具体的民主实践。
(三)努力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更好发挥提案作用,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提案不在多而在精”“不深入调研不提案”,完善重点提案遴选机制,真正把事关“国之大者”“民之关切”的高质量提案遴选出来。坚持以提案办理实效为导向,强化重点提案办理和督办,强化办理协商和跟踪落实,强化办理质量评价,推动办理成果转化。坚持提案与其他重点履职方式融合发展,推动履职成果转化,在政协参与社会治理实践中彰显新作为。
各位委员,做好新时代提案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新的征程上,省政协提案工作将不断开拓创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作出更大的贡献。